为保障我中心项目评审现场核查工作顺利进行,现拟遴选第三方机构提供2025年无纸化评审设备租赁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5年无纸化评审设备租赁服务
2025年7月16日-7月22日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良好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四)近三年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具备电子设备租赁经营范围。
(一)设备数量及配置要求
1、设备数量:56台笔记本电脑(含鼠标、电脑包、电源),单台报价最高限价为1799元/年。
2、配置标准:
CPU:Core Ultra5 125H、酷睿Ultra1代
内存:16G或以上、频率5600MHz
硬盘:1TB固态硬盘或以上
屏幕尺寸:14英寸或以上
屏幕分辨率:2240*1400或以上、IPS
端口:HDMI 2.0接口、雷电接口、USB-C接口
操作系统:Windows 10专业版或以上
浏览器:IE10或以上
安装WPS正版软件
(二)服务要求
1.交付时限:2025年7月31日前,电脑进场安排到位。
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成交人要认真做好设备的相关调试工作,包括电脑的软硬件和系统维护,加强机器的反复调试和检测,确保提供的设备无计算机病毒,安全高效,无故障,确保项目评审工作安全顺利实施。
4.成交人应提供总量5%的备用机,确保设备出现故障后随时更换的工作需要。
5.成交人保证设备质量和售后服务,确保合同期间设备运行正常,提供7*24 小时免费维修热线,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后,应安排工作人员在2小时内响应并排除故障。
不超过8.6万元人民币。
2025年7月31日-2026年4月30日。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1)。
(二)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四)近三年无重大违约记录承诺函。
(五)"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
(六)能证明具备电子设备租赁经营范围的相关证明材料(可包括企查查或者信用中国的截图证明)。
(七)报价表(附件2)
以上书面材料(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并将材料密封加盖骑缝章,一式5份,附电子版,U盘或光盘形式),封面请注明“2025年无纸化评审设备租赁服务项目”于2025年7月22日18:00前交至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中心资金与项目管理部(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府前大厦405室,邮政编码:510032),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83757015,83757003,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我中心将组成内部评审工作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内容参照本公告拟定,具体解释权归本中心。
附件:
2.报价表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中心
2025年7月16日